陕西耀县黑心矿主曾瞒报过事故
2002年5月10日08:41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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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矿主李文学
本报讯(记者东方)昨日,记者第四次前往耀县“鸡山贵民联办煤矿”采访时了解到,早在2001年底,黑心矿主李文学就曾瞒报过一起事故,当时因矿井冒顶,一名工人被埋井底死亡。接矿不抢险6矿工遗体被埋井下近两年
2000年9月2日,耀县“鸡山贵民联办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井下7名工人遇难。为解决事故救灾资金,2000年9月21日,原矿主高贵民将该矿转让给李文学。在高的姐夫庞万祥向记者出示的《转让协议》上这样写着:“李接煤矿后,必须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不允许出煤,待抢险结束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按规定出煤。”庞万祥说,作为高贵民的委托人,他一直在矿上。李文学接受煤矿后,并未按规定实施抢险,而是“把抢险打岩巷做了捎带,天天出煤”,至今还有6名矿工的遗体被埋在井下。李文学共瞒报两起事故
庞万祥说,李文学私自出煤后不久,就发生了冒顶事故,矿工谢国庆遇难。谢是镇安县人,死时42岁。李文学瞒报事故,花了3万元与谢的家属私了。距该矿只有五六公里的瑶曲镇政府对这起事故一无所知。庞万祥说,李文学常宣称自己是“黑道上的”。4月24日的事故发生后,李就声言“谁把这事漏了,就寻人拾掇谁”。昨日下午,记者向其他煤矿的工人了解情况时,20余人都称“不知道”。一名小伙告诉记者:“没人会给你说的。”镇政府称该矿没有开采过
庞万祥说,李文学私自出煤牟利出人命后,他曾劝阻李文学,并以高贵民委托人的身份于2001年6月写了一个通知,要求李“将上次回采出煤期间的伤亡事故上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按《转让协议》约定先进行事故抢险……”但李不听劝阻,反而通过镇上有关人员给他施加压力。5月7日,记者到瑶曲镇政府采访时,办公室主任冯保介绍说,耀县“鸡山贵民联办煤矿”还未得到省上有关部门的公示,而按规定,未公示过的煤矿不允许开采。记者询问该矿是否存在非法开采的现象,冯保肯定地说:“没有开采过,事故是矿工进行维修时发生的。”“过磅单”证实该矿一直在生产
昨日,在耀县“鸡山贵民联办煤矿”的几间办公室里,记者发现了该矿的过磅单约120余张,日期最早的是2001年11月3日,最晚的是2002年3月21日。其中2002年1月13日的过磅单有7张,共得款9620元;3月份的一些过磅单“发煤人”一栏中赫然写着“李文学”。此外,记者还发现大量的矿工计工单,其中2002年3月13日的一张计工单内容为:该日8点班,拉煤壹拾车,绞车工张小芬。
目前,当地警方正加紧追捕该矿矿主李文学。知其下落者,请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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