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山西省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了一个公告,宣布对80余名政府官员进行严肃处理,这些官员中,级别高的有中共吕梁地委书记,级别低的有乡长,他们共同的问题都是在重大矿难中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 山西是一个产煤大省,同时也是矿难大省。接连不断的矿难,不仅给国家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更令人痛心的是,夺去了数以百计的煤矿工人的生命。就在8月11日至8月18日的 8天时间里,山西省境内连续发生了三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97人死亡、1人失踪的严重后果,为此,山西省省长刘振华在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上做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检查。 矿难频频发生,各级政府领导无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是非法小煤窑的屡禁不止,还是合法煤矿的管理混乱,都与领导行政不作为、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不得力密切相关,甚至,在某些地区,正是因为少数官员与矿主之间有利益瓜葛,才导致了各种规章制度的废弛,而强挖私采却无人过问。然而,让世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矿难如此频繁的山西省,我们却几乎没有看到任何一个政府官员因为重大事故而辞职。比如,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山西发生了四次特大煤矿事故,总共有178人不幸遇难,按理说,总该有人对这样的局面负责,总该有政府官员为此感到良心上的不安吧?但遗憾的是,在负有责任的数十名各级官员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引咎辞职。 一方面是数百人死于矿难,另一方面却没有一个官员为此辞职,这样的对比,揭示了一个事实:在某些当官的人看来,自己的乌纱帽远比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要得多。同时,它还警示我们,在我们的“官场传统”中,还缺乏一种自我问责的机制,这种机制并不是法律和纲纪的延伸,而是建立在良知基础上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底线。如果一个官员连这种底线都不能守住,也就是,如果连自我问责的道德勇气都不具备,就更不能指望他们为老百姓的生命和福祉担当起责任来了。 8天三次大爆炸发生之后,山西全省开展了煤矿停产大整顿,之后又宣布了对80余名官员的处分决定。前者是亡羊补牢,后者则是敲山震虎、整肃纲纪,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为了深挖矿难的根源,依靠“就事论事”恐怕是不够的,还应该在各级政府部门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在各级官员的心目中建立起一个珍视生命、自我问责的“底线”。只有把人的问题解决了,那些纸面上的规则、制度、措施才可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矿井里。 本报评论员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