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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SOHU.COM  2003年06月16日05:11  北京青年报

“告诫中国人”
就是冒犯中国人吗?

《特别关注》--“告诫中国人”就是冒犯中国人吗? 总第27期

编者按: 

  中国人有个叫“面子”的东西。
  碍着面子了,你说得再对,也要一拥而上,坚决消灭。人多的时候尤其如此。
  这是为什么我们对一个外国人穿着“对中国人十条告诫”的文化衫招摇过市如此地难以容忍,还要把它上升到“挑衅中国人尊严”的高度。
  这个事情“挑衅”的未必是中国人的尊严,它“挑衅”的,更像是中国人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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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搜狐网“特别关注”栏目的文章均转载自合作媒体。

策划:周 彤
文案:张 莹
E-mail:zhoulao@sohu.com

 

一、今日推荐:“告诫中国人”就是冒犯中国人吗?

  
  一名外国人在南京的餐馆里吃饭,没想到激怒了周围的一群中国人。个中原因并不复杂,只是那外国人穿了一件文化衫,文化衫的背后写有对中国人的十条“告诫”。事情最后闹到了派出所,那名满头雾水的外国人在警察同志的启发下,“终于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今后再也不穿那件惹是生非的文化衫了。

  南京市民之所以对那名外国人表现出极大的愤慨,想必是因为,他们觉得一个外国游客在中国的地面上公开告诫中国人,是对中国人的一种冒犯,这样的反应,可以看做是民族自尊心的直接而朴素的表达,完全可以理解。然而,从那位外国人的角度看,他在昆明买了那件衣服,只是因为他觉得那“十条告诫”很幽默,顶多算是一种善意的揶揄,何以中国人就无法接受,还死活要他承认错误呢?看来,在南京市民和外国游客之间,未能就告诫的意味达成共识。

  从新闻报道和新闻图片看,“十条告诫”并没有多少挑衅色彩,相反,的确带有善意和调侃的味道。第一条“不要盯看外国人”,这已经被文明社会看做是必要的礼貌,不存在疑问;第二条,“对外国人收费与中国人相同”,以及第五条,“允许外国人住便宜点的旅馆”,都符合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提醒得很及时。至于其它各条告诫的具体内容,新闻中没有提及,但想来也不会太离谱。推想一下,如果是一个中国人穿着这样的文化衫,大抵是不会惹恼任何人的,但一旦有个外国人穿着它“招摇过市”,事情就复杂起来了。这是因为,在不少国人的心目中,自我批评是行得通的,但是外国人的批评就行不通。外国人如果批评我们,先不管批评的内容是什么,也不管他有什么样的出发点,一概都会被认作“不怀好意”,往浅里说那是“指摘”,往深里说那就是“诋毁”了。毋庸置疑,这样的心态是保守和封闭的,甚至是脆弱的。摩根斯坦利首席经济学家史蒂芬·罗奇也在一篇《停止抨击中国》的文章中委婉地告诫中国人,当中国要在充满争论的世界大舞台上扮演一个更积极、更活跃的角色时,中国人就应该学会“容忍批评”,尤其是来自朋友的建设性批评。这样的告诫当然也是善意的,富有建设性的,甚至带有预见性和警示意味。幸好,罗奇的这番话没有再次激怒中国人,否则,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勇气对中国问题发言。

  容忍批评,是开放心态的表现;对各种各样的告诫,我们完全应该抱着海纳百川的胸怀去听取,而不是动辄感到被冒犯、被伤害。所以,假如南京市民再看到有外国人穿着“十条告诫”的文化衫到处跑,你不妨心平气和地跟人家探讨,千万不要再揪着人家不放,还要人家道歉了。说到底,有错的并非那个不说吉祥话的“信使”,而是不能容忍批评的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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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闻回放:一外籍男子身穿T恤印“给中国人十条告诫”

      昨天,当一名身穿印有“给中国人十条告诫”等内容的T恤衫的外籍男子进入南京刘长兴饭馆吃饭时,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不满。事后他竟称自己是在对这件衣服产生了“幽默感”后买下穿上身的。在众人的抗议下,这名外籍男子最后承认了错误,表示以后不再穿这件衣服了。

      据市民许先生介绍,昨天中午12时许,他和好友陈先生来到刘长兴饭馆吃饭,刚坐罢,一个外籍男子及他的翻译相继进入该饭馆,坐在他们的对面。突然,许先生看到该外籍男子外衣的后背上印有字迹,仔细一看才发现上面的字是“给中国人十条告诫”,如“(1)不许盯看外国人(2)不要跟外国人说HELLO、OK(3)不许外国人住便宜旅馆”等告诫中国人该怎么对待外国人的文字。

      许先生和陈先生愤然上前让其当即脱下该衣服,此时在场的其他人也都看到了这名外籍男子身上穿的衣服,纷纷表示愤慨,并让其立即道歉。然而,该男子却让身边的一个女翻译拨打了110称有人恶意中伤他。随后,该外籍男子、女翻译一干人等被带到了淮海路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派出所,记者看到,这位外籍男子与女翻译都显示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当记者问女翻译对此有何看法时,该女子回答“不知道”。记者又问该外籍男子为何要穿这件衣服,该男子说:“I DO NOT TRUST YOU(我不相信你)。”经过市公安局两位外事科长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该外籍男子终于承认了错误。  


      据他的翻译说,该外籍男子的这件T恤是在昆明买的,背后的文字本来就有,当时觉得很幽默,就买下了它。他表示今后不会再穿这件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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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友评论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 2003-06-19 16:51:43.0 IP地址: 61.135.132.★
    朋友提供“十条告诫”内容: 1)不许盯看外国人 2)不要老跟外国人说HELLO、OK 3)不许外国人住便宜旅馆 4) 对外国人收费与中国人同等 5) 不要说移民留学或换钱的事 6) 不要问你是不是有汽车别墅或挣多少钱 7) 不要跟老外讲你晚上没地方睡觉 8) 不要问中国是否真的比美国好 9) 不要问为何你也会用筷子 10)不用说中国饭是世界第一好吃

    搜狐网友:王强 发表时间: 2003-06-16 09:43:18.0 IP地址: 210.8.58.★
    我非常赞同北京青年报的这篇评论。背心上所说(按公布资料)无非是一种促进文明的告诫。何错之有?为什么外国人就不能够说呢?实际上有一些陋习已经伴随我们“跨世纪”了。国人早已是“入鲍鱼之市,久闻不觉其臭”。也许老外的这种做法可以让我们在感到屈辱的同时尽快改掉这些陋习。

    搜狐网友:甲子 发表时间: 2003-06-16 09:31:40.0 IP地址: 61.55.17.★
    请“告诫中国人”之前先:“告诫外国人”!!!

    搜狐网友:执迷不悟 发表时间: 2003-06-16 08:58:10.0 IP地址: 218.25.35.★
    十条内容怎么没有全写出来!如果是象上面的三条我还是谨慎赞成的,但如果带有攻击性质就应该受到舆论的监督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 2003-06-16 09:43:20.0 IP地址: 202.204.113.★
    告诫有的是恶意的,有的并不是,这一例显然不是恶意。有些人神经过敏认为外国人歧视,这是一种自卑的表现。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 2003-06-16 11:11:33.0 IP地址: 221.5.214.★
    不错! 告戒就是挑衅,请不要为外国人找任何的理由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 2003-06-16 10:07:25.0 IP地址: 61.167.242.★
    餐馆里有两个人我认识,一个姓“贾”叫“爱国”;一个姓“梅”叫“事干”。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 2003-06-16 11:13:31.0 IP地址: 61.55.29.★
    中国人,我们团结起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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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一:
您是否赞同评论作者的观点?
赞同。国人应该反思。
不赞同。对“冒犯”行为不可放任。
介乎两者之间。
持其他意见。
调查二:
针对“十条告诫”事件,您认为:(多选)
国人对此事过分敏感。没有大国风度。
说的有理就该接受,国人应该反思。
是对中国人的冒犯,不可听之任之。
告诫就是挑衅,不要为外国人找理由。
事关民族尊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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