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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 曹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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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日09:55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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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王宇)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今日在此间成立。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出席了会议。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于1997年5月,经过本次换届,聘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曹志和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担任名誉会长。组成了有60名理事的第二届理事会,司法部原副部长张秀夫担任基金会会长。
张秀夫在会上表示,基金会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广泛募集基金,把募集基金的范围扩大到境外、国外。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为在全国有一定社会影响,募集有较多资金,能为大量贫、弱、残者提供法律服务费用,为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大型公益性基金会。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武警总部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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