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OK镜致残的孩子 摄影/郝军 |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然而,当面对利益、金钱的驱动,竟然就会有人抛却良知,不顾一切,甚至不惜将孩子们心灵的窗户损毁。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数十起“OK镜”致伤致残案就是如此。尽管当事人事后得到了一定赔偿,但已经受到的伤害却是多少钱也无法挽回的。
OK镜是什么
OK镜,是一种于1997年应用临床的最新高科技治疗近视的医疗技术。这种隐形眼镜本身并没有度数,它通过给眼球施加一定的压力,改变角膜弧度来达到矫正屈光不正、提高视力的效果。1998年,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了对OK镜的进口认证。
专家指出,OK镜有非常严格的验光配镜以及佩戴使用程序要求。它只适用于600度以内的近视、100度以内散光且没有眼病的患者。
案例回放
眼镜戴出9级伤残
1999年7月的一天,19岁的赵玲在马路上接到了一份免费派发的广告,广告上写着,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的高科技产品OK角膜接触镜能治近视,有效率高达95%;这种从美国引进的OK近视疗法,一周左右可以恢复自然视力。经销商是牡丹江机车医院。
赵玲的母亲郑丽华花了2800元为女儿购买了一副OK镜。然而,一个月过去,视力并没有恢复,右眼550度、左眼450度的她,结果没能参加8月17日的警校面试。
10月24日,赵玲“右眼好疼,什么也看不见了”。牡丹江市第一医院诊断为,右眼角膜受损,并感染了北方罕见的绿脓杆菌。绿脓杆菌是穿透力最强的病菌,它能迅速穿透眼睛的角膜,严重者甚至要摘除眼球。郑丽华赶忙将女儿送到大连急救,赵玲的右眼保住了,却落下了虹膜囊肿、眼角膜白斑等后遗症。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
赵玲又来到北京同仁医院就诊,医生认为,角膜白斑需进行角膜移植术。至于虹膜囊肿,目前国际上尚无有效治疗方法,如果控制不住,将摘除右眼球。
受害母亲揭开黑幕
2000年1月27日,赵玲将牡丹江机车厂医院告上法庭,11月8日,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一审判决,以原告拒绝作医疗事故鉴定为由,驳回诉讼请求。赵玲向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上诉。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郑丽华甚至还弄到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的证明,原来在美国根本没有这家OK镜的厂家。
同时,在该OK镜国内经销商大连欧科公司的办公地点,郑丽华看到贴在眼镜盒上的防伪标识堆得满桌满地都是。
在郑丽华多次请求下,国家药监局决定彻底核查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公司当年的注册材料,结果发现该公司当年提交的申报材料竟然是伪造的,药监局立即做出吊销该注册证的决定。此时违法生产的OK镜已达20万副,合作医院遍布全国100多家。
2001年11月,郑丽华的官司二审胜诉,被告机车医院判罚9.8万元。然而受到的伤害终究无法挽回。
消费警示 OK镜不OK
2001年6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当年第7号消费警示,告戒消费者:“OK镜不OK!”
据悉,仅截止到2001年,因佩戴OK镜造成眼睛伤害的青少年已经不下20位,其中最小的年仅9岁。全国每年约有两万余人佩戴OK镜,大多数为学生。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由于郑丽华的多次举报,使得中消协发出对OK镜的消费警示,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部也多次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立即规范OK镜验配的市场。而当时全国OK镜受害者人数已经上升到80多人。
最新动态
OK镜列入国家重点监测范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在2002年12月1日到2003年11月30日期间,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三地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试点工作,俗称OK镜的角膜塑形镜等四个医疗器材品种被列入重点监测范围。
信报记者姜新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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