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秀城区警方近日查处了一起离奇的“强奸案”。
7月2日凌晨3时许,一名江苏女子报警:我被人强奸了!民警迅速赶往案发地。报案女子叙述道:晚上我在一家娱乐总汇陪客人聊天,他们把我灌醉后,架到这里的508房间,其中一名男子强行和我发生了性关系。
民警随即带她到508房间,里面只有一名临海籍男子正襟危坐,女子说他不是强奸犯。民警把两人带回派出所。
刑侦队副队长钟伟华接手后,觉得事发蹊跷,调查发现,当时该女子与几名男子是嘻嘻哈哈步入饭店的。一番较量后,该女子道出实情,她与那位临海人结识后,相约去酒店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临海人把皮夹扔给她,叫她自己拿钱,并骂了她一声“鸡”。女子勃然大怒,觉得受了奇耻大辱,为维护“尊严”,报了110。民警赶到后,她又怕把事情闹大,没敢指认对方。
警方根据治安处罚条例,对双方各处以5000元罚款,报案人另受了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