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舒阳)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西安市将于近期修订《西安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拟于10月16日上午9时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 据了解,《西安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1994年7月1日实施以来,在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法规在贯彻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社会各界也有不同反映。今年初,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把修订这个法规的议题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法规的修订工作。 最近,西安市政府提出了法规修正案议案,提请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修正案议案中规定,农历的除夕至正月十五,允许市民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为使法规的修改更符合民意,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将于10月16日上午9时举行听证会。欢迎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法规的修改提出建议和意见。 具体报名办法为: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到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并提交发言提纲,内容包括观点、主张、理由和依据等,报名时间截至10月14日。具体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电话通知。市民也可来电来信,在10月18日之前发表建议和意见。 来信请寄: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西安西新街6号邮编710004)联系电话:029—7284528 7284430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