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鹤壁讯 记者昨日从鹤壁市政法机关获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曾被公安部督办的“5·31”特大贩卖婴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侯万利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庆利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转自搜狐 去年5月31日,武汉铁路公安处从两名不明身份的婴儿入手,辗转河南、云南两省,一举打掉了以来自云南的犯罪嫌疑人蒲绍帅等人为首的一利用铁路贩卖婴幼儿的犯罪团伙。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有组织的跨省贩卖婴幼儿的团伙犯罪案。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蒲绍帅、蒲春花夫妇二人(另案处理)自2000年开始到案发,采用盗、买、抢等手段在云南宣威市非法“获取”婴儿,然后由专人负责运至鹤壁市,再由侯万利(男,35岁,鹤壁大赉店镇孟庄人)、马庆利夫妇在当地寻找买家。 转自搜狐 在法庭上,面对法庭的庄严审判,这对黑心夫妇辩解说自己的行为是在给需要孩子的人家“帮忙”,不知道自己犯了罪。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侯万利、马庆利夫妇和云南的人贩子相互勾结,来自云南的人贩子把30名女婴送到侯万利夫妇在市区开的摩托车行,随后又从这里以2000元至320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出去,侯、马二人非法获利7450元。直到“5·31”贩卖婴儿案浮出水面,这对夫妇才结束了他们的罪恶交易。 转自搜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万利、马庆利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侯万利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被告人马庆利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转自搜狐 (记者 谷武民)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