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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一亲兄弟共同走上被告席 检察官识破顶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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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4日02:01 辽沈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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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抚顺消息 (郑义轩 特派抚顺记者于欣)一起伤害案使一对亲兄弟共同走上被告席,谁是真正的罪犯,“弟弟”主动承认,但执法人员发现:站在被害人左侧的“弟弟”没有理由把当时正扭头的被害人头部左侧打伤,“哥哥”才是真正的行凶者。
10月17日上午,抚顺市抚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重伤)、包庇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两被告人是亲兄弟,而且弟弟是由于在哥哥犯罪后故意包庇其兄替兄顶罪而同时获罪。
这对亲兄弟家住抚顺县峡河乡,哥哥已婚并有一5岁男孩。2002年7月14日,兄弟处理父亲丧事时,与同乡孙某发生争执,忙乱中哥哥用砖头将孙某头顶打成重伤,弟弟用石头将孙头部右额打成轻微伤。事后“弟弟”表示,“哥哥”孩子还小,不要承认,由其一人承担。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弟弟”将此事一人独揽,称孙某头顶二处伤都是自己打的,被侦查人员识破后,其又称打人时他站在孙的左侧,孙左侧头顶的伤(重伤)是自己打的。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和公安侦查人员,对该案进行了仔细核查,通过走访和侦查实验,发现“弟弟”虽然站在孙的左侧击打孙,但在其击打孙的同时孙正因“哥哥”在背后用砖头打其头顶而本能地向后回头察看,而将自己的右脸对向了“弟弟”,检察官据此认为,“弟弟”无论如何也打不到孙的左侧。
戳穿了“弟弟”的谎言,最终确定孙重伤是“哥哥”击打所致,“弟弟”被释放,而此时“哥哥”已闻声潜逃。数月后潜逃在外的“哥哥”经强大的政策攻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其弟包庇的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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