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春5月10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受非典影响,长春市万余辆出租车日营业额锐减,每车每天(24小时)营业额比以往下降50%到70%,从4月24日开始,平均每天报停的出租车50余辆。针对这种情况,5月9日,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长春市地方税务局车辆税务所和省交通规费管理局长春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多项税费减免政策,以减轻出租车从业者的压力。 转自搜狐 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决定:1.由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直接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代征代缴的除外)减收30%,即每月减收100元;2.在已经取得有偿使用经营权的基础上(截至4月20日长春市营运车辆全部变为有偿使用,使用期为10年),再延长有偿使用期3个月(即10年零3个月),免交延长的这3个月经营期的有偿使用金240元;3.出租车营运所需的各种证、牌如有丢失需要补办登报声明的,70元登报费由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支付。上述政策从6月1日开始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8月31日。 转自搜狐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车辆税务所也考虑适当减免出租车行业税金;同时,省交通规费管理局长春分局也表示,已申请适当减免出租车的车辆养路费和附加费等费用。 转自搜狐 有关部门规定,各出租车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政府给予减免的各项费用,更不能制定新的制度增加经营者负担,并呼吁各出租车公司相应减免各项费用。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