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招无资质施工队伍不行 青岛劳务分包先申请资质
2002年6月24日01:40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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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2-06-24 00:40:38 本报讯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从7月1日起,在我市从事劳务分包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否则将不能承接劳务作业分包。这意味着在建筑市场上长期存在的私拉滥招、私自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施工队伍等状况将得到彻底扭转。
根据规定,要申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不同的类别及等级对从业人员还有相应的要求。目前从事劳务作业的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可采取自由组合、资产重组等方式成立劳务分包企业,市主管部门在其申办手续及条件将给予最大限度的简化。
今后凡是出现私拉滥招、私自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施工队伍的,除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工、罚款外,还将追究发包单位法人代表、工程项目经理的有关责任外,并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发包企业资质年检、年度综合考评、招标投标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加强劳务分包的管理,将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劳务分包作业队伍由松散、无序向有效、有序的方向转变,使整个建筑业的产业结构变得更为合理。同时还将使一线施工人员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目前全市已有100多家从事劳务分包的企业提出了申请,7月1日起,有关方面就将向符合条件的发放《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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