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梁正杰报道:日前,城内有报载“广州公办幼儿园收费拟上涨一成”引起不少家长的关注,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向本报记者明确指出此消息不确,“幼儿园收费标准是否需要调整还未形成定案,更不用讲调整幅度了”。
沈局长表示,物价和教育部门确实在考虑调整幼儿园收费,而且也研究了大半年,由于该种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有关部门在研究时特别谨慎,现在也未形成统一的意见,所以“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数值”,而且有关方案是否采用的决定权在市政府,“调不调、调多少”由市政府决定。他还说,对公办幼儿园收费在研究会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文件《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的原则来制订。具体来讲就是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根据生均培养成本、本地经济状况和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综合这三方面因素才能最后确定一个调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