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权严重缺位 极端“个性”坏了个性车牌这锅汤
2002年8月23日03:09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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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
据《北京晨报》消息,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北京自8月22日暂停发放“2002式车牌”(即所谓“个性化车牌”),恢复“九二式”车牌。叫停的理由据称是“故障”或“技术原因”,但大家都清楚,“SEX001”、USA911”等极端“个性化”车牌在很大程度上坏了这锅汤。此前,批评意见就已不绝于耳。
我个人是赞成暂停的,因为“SEX001”之类有害公序良俗。任何“个性”的表现,如果侵害到公众利益,职能部门理应干预。但现在的问题是,牢虽补而羊已亡,“SEX001”已经合法地行驶上街,任谁都拿它再没奈何。因此不论如何叫停,“个性化车牌”至少将存在10年,直到“SEX001”车辆届时依法报废。况且,由于这个车牌挂在一辆韩国进口吉普上,若法规不变,10年后如果车主拒绝报废,你还是拿它没奈何。
由此看来,行政行为一招不慎,其影响绝非止于叫停之日。这是个教训。
我认为“个性化车牌”本无过,过在审查程序。此前“个性化车牌”的发放,遵行的是即选即中的原则,因此虽然当时就意识到“SEX001”有问题,但基于程序正义的考虑,也只得放行。现在看来,如果程序正义导致事实不正义的结果,那么一定是程序本身出了问题。
这个程序问题,我认为恰恰在于“即选即中”,车管部门实际上等于就此放弃了审查权。而一个自动放弃审查权的行政部门,我认为它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审查权是行政权不可或缺的要件之一。试想,工商部门是不是可以采取类似的做法,只要你申请而不经审查就核发营业执照?这当然不可以,因为单看“核发”二字,“核”(审查)还在“发”的前边。同理,如果车管部门对于车牌只发不核,实际上等于把自己降低到街头卖自行车税的档次。
车牌不同于营业执照,但与注册商标有某种类似之处。商标注册要遵守公序良俗,车牌的审批也一样(以前字母打头、随机选号不存在这个问题),但车管部门在制度设计上可能忽略了这一点。其实,只要车管部门别害怕增加工作量,在车牌发放中设置一个延迟审查的程序,应该不会把“SEX001”放出街。再可以看看,这需要增加多大工作量。以目前北京每个月增加4万辆机动车论,则平均每天需要审查1000多个车牌,又以北京拥有好几个车管所的行政能力,不至于无法应付。或有质疑:如何协调车主自由选择权与车管部门审查权之间的矛盾?但我以为,能够引起极大争议的,不过寥寥几个号码,车管部门应该为此付出做解释工作的成本。
而现在,本来只是一个具体的程序问题,却因为程序设置的缺憾而导致整个行政行为暂停,其间付出的成本,特别是政府信用(抛开传统的说法不提,现在强调的是“政策的连续性”)的成本,都是很惊人的。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因小失大”,后来为政者不可不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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