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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个体经营减免40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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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日10:5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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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银川1月3日电(记者 陈晓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一项优惠政策,决定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15类40个收费项目。
据宁夏财政厅、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的优惠政策》规定,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除国家限制的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它工程作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行业外的个体经营业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凭劳动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有关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涉及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保、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的15类、40项费用、基金予以免交。
主要内容有: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以及代收的民兵军训统筹费等;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代收的地方教育费、水利建设基金;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费、健康合格证工本费、预防接种劳务费;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求职登记费、成交服务费;6、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管理卡(IC卡)收费;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8、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银川市机动车驾驶员(IC卡)收费、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驾驶证年检费、治安联防集资(包含其他部门收取的);9、城市管理部门收取的城建占道费;10、宗教部门收取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工本费;11、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2、统计部门收取的统计登记证工本费;13、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统一代码标识证书费;14、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5、各类协会、学会收取的会费;16、涉及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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