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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地产经理强奸醉酒女友人 被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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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9日13:10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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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11月19日电 40岁的地产代理区域经理饶志宏,因强奸20岁的酒醉女性友人,昨天被裁定强奸罪成,判即时入狱6年。
法官在判刑时指出,被告乘人之危,侵犯无反抗能力的受害人,行为恶劣。从被告住所电梯闭路电视录像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受害人醉得不能控制自己,非常无助,任由被告摆布。由于受害人对被侵犯经历毫无记忆,法官相信她曾服用混有受管制药物“安定”(Clobazam)的酒精饮品。法官说,“安定”为其中一种广泛使用的强奸药,本案无证据指被告落药,但他乘人之危侵犯无反抗能力的受害人,行为恶劣。案情显示被告并非一时冲动,被告虽无前科亦不构成求情因素。
受害人于今年5月5日,偕女友在兰桂坊某会所消遣时,饮下多杯啤酒烈酒及鸡尾酒,以致烂醉如泥。当她醒来时,赫然发觉被告正在强奸她。(吴酩)来源:人民网 2002年11月19日(责任编辑: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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