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辅评)昨天,海淀区检察院联合区纪委、监察局发出紧急通知,分别从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加强非典防治商品监管、加大监督力度、严格管理非典防治资金等方面制定了八条措施,要求区属各局、委、办、街、乡严格遵守。 转自搜狐 通知特别强调对在抗击非典的过程中,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严重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疫情扩大、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有关非典病人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或控制传播措施而没有采取,发现重大疫情没有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导致疫情扩散,后果严重的,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职权将防治非典资金占为己有或挪作他用的,涉及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出现涉嫌职务犯罪,海淀区检察院表示将严格履行检察职责,将依法快查快办,以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张辅评)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