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9日《工人日报》消息,为了"下猛药"治理机关干部借过生日、孩子上学等大操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的"顽症",贵州松桃县相关部门出台了《严禁干部职工大操大办酒席的规定》。按规定,违规者将缴纳"廉政建设责任金"。一般干部违反规定要缴1000元廉政金,科局级干部要缴纳1500元廉政金。报道指出,该县从4月1日《规定》实行以来,共有近100个单位500余人违规,这些违规者缴纳的60多万元廉政金全部上缴财政。 这则消息无疑是“正面”报道,正面一:县政府采取措施治理机关干部借过生日、孩子上学等大操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的"顽症";正面二: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仅两个多月,县财政就增加了60多万元的纯收入。 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让我们来看看它的反面。反面一:仅两个多月就有100个单位500多人违规,可见措施不得利,好象是牛皮上面荡皮刀——搔搔痒而已;反面二:措施出来之前"顽症"的发病率如何?措施出来之后发病率是高了还是低了,不得而知;反面三:500余人的60多万元廉政金上缴得如此快、如此自觉,是咱干部的觉悟高,还是这点廉政金与他们所得相比太不成比例,只是毛毛雨、湿湿碎?对此,我想明眼人应该一看就知。 这不禁使我想起了某地曾出台的“防贿保证金”,措施大体是这样的:每一个机关干部根据级别从工资中扣除一至二百元的“防贿保证金”,如果到退休之前没有查出该干部有受贿现象,则财政再每月补贴一至二百元的“廉政津贴”,一次性地发给干部养老。对此,有识之士早就颇有微词:因为这账算起来,一个人到老也就可以多获伍万元左右,一个贪官如果要贪,这伍万元真是好比九牛一毛而已,他愿意为这区区伍万元一辈子的清白?而大多数一般干部又没有贪污受贿的机会,而政策按人平这么发给“廉政津贴”,无异于给财政增加了额外的沉重负担。 我们的政府部门对待自己的下手就象一位宽厚的长者,该出手时不出手,即使出手,也只是象征性的给个宽大的政策,这个政策让大家都有利得,如“廉政津贴”的政策,其实是给那些没机会贪污者以政府补贴,大家都是一只船上的人,没有机会大贪官方给点小利,这样,无权无势的办事员也可以感到来自领导的关怀和温暖,自然心里就平衡了。机关干部队伍也就“稳定”了,院子里面就是一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再譬如上述的“廉政金”政策,它为什么起不到拟制不正之风的作用呢?因为它事实上起到了一种“税收”的作用。你要大操大办搞不正之风?可以,那你就按级别交税吧,只要你交了税,我也不来打扰你,大家皆大欢喜。可不是吗?违规者借大操大办敲诈勒索敛民脂民膏,得大头,政府部门收点税,得小头。而且,此政策一出,违规者无撤职查办之忧耳,无求人说情解释之劳形,更不必担心纪检、监察之类的来“打扰”。干干脆脆,清清白白,按级别一千元或一千伍百元搞定,大头部分放放心心落腰包。真是只管放心大胆去操办,何惧之有哉? 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妓女们曾发出的呼声:我们愿意缴税!我们不要治安队!妓女们宁愿意规规矩矩缴税,放放心心赚钱。而治安队不是的骚扰是让他们最难受的。因为治安队一来,不但会“赶走嫖客自己睡”,睡过之后还可能要把她们“绳之以法”,至少也是要处以高额罚款。很可能妓女们几个月的所得就被一下掏光了。 “廉政金”之类的政策,就是顺应了(妓女们,不,这里就该指大操大办的违规者)的要求,给他们制定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税收政策。 我想,政府部门为什么不可以做做治安队,而且是做一个光明正大的、执法有力的治安队,让这些妓女们无处遁形呢?如果纵容他们或变相纵容他们,把这种税收当作一个“经济增长点”,那么,这个经济培长点只是冰山之一角,而“冰山”则是广大的普通老百姓受勒索、敲诈,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本文仅代表网友观点】 (作者:袁杰伟)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