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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人员大墙内登记结婚在我市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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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0日11:47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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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2-10-10 11:14:54 本报讯近日,当年近四十岁的劳教人员辛某与未婚妻马某在市劳教学校接过四方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发给他们的结婚证书时,他们连声说“没想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到劳教所给劳教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在我市尚属首次。
家住四方区的辛某,今年已37岁,由于屡次触犯法规,受到5次劳教,今年再次被处以两年劳教。辛某准备破罐子破摔,对恋爱多年的32岁女友也失去信心。市劳教学校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同时认真研究了有关法规,当得知劳教人员也可办理结婚登记时,迅速与四方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取得了联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决定特事特办,到劳教所为辛某及其女友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给两人颁发了结婚证。(张颖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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