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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将“新增就业”列为宏观调控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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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6日16:40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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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周效政 贺劲松)中国政府6日首次将“新增就业”列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对严峻就业形势予以前所未有的重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上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介绍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时指出,今年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之一是“新增就业岗位800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
“在国家发展计划中明确提出新增就业指标还是首次,这标志着政府工作的一大转变,从以往追求经济增长率为主转向经济增长和就业两者并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莫荣研究员说。
中国劳动学会副秘书长杨宜勇注意到,政府今年只提出四大宏观调控预期目标,就业目标不仅位列其中,而且排在紧随“经济增长率7%”之后的醒目位置。
中国曾长期实行福利性的“全民就业”政策,与之相伴的是企业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缺乏活力。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代替,经济结构实行重大调整,“失业”、“下岗”等词汇渐为中国人熟悉。
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目前面临来自约1,400万国企下岗失业人员、1.5亿农村富余劳力和近1,000万城镇年度新增劳力的巨大压力。据权威预测,中国未来3到5年,每年城镇需安排2200-2300万人就业,即使经济保持百分之七到八的增长率,仍会出现每年上千万的“工作缺口”。
莫荣认为,就业压力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构成了严重挑战,亟需国家从宏观层次上进行调控。
朱镕基总理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中国将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千万百计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据了解,今年1月以前,中国政府为扩大就业制订的十大配套政策已全部出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透露说,今年解决就业的重点是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长期失业贫困人员,就业方向主要是三产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全国人大代表李宗柏表示:“有约束就会有压力。此次人代会后,各地方政府都会把‘新增就业’指标写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有相应政策措施出台。”
据报道,中国部分城市,如山东首府济南,已经率先将“净增就业岗位”统计纳入了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其视为考核政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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