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强奸、盗窃、袭警、越狱罪行累累66人团伙10人死刑
2002年10月1日10:3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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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据《大河报》报道 横行河南登封、新密一带,疯狂抢劫、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并形成窝赃、销赃一条龙的66人特大犯罪团伙案,前日上午终审宣判。受河南省高级法院委托,郑州市中级法院宣布对王建华、叶新良、袁丙金等10名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该66人特大犯罪团伙自1992年5月以来,先后32次拦路或入室抢劫,致3人死亡,2人重伤,并强奸妇女11人次。该团伙还在新密、登封境内90多次盗割正在使用的电线共计3万多米,价值20多万元,其中一次造成新密市新城区全城停电10多个小时。其所作盗窃案有91次,盗窃的三轮车、摩托车、手机等物品价值37万多元。
在被抓捕中,罪犯刘龙刚、张宏伟打伤两名公安人员;被关押期间,罪犯刘存连、刘克亮密谋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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