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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青年黄先生不见妻子 法院准许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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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8日15:43 新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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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台湾青年黄先生在广州做生意时结识了打工妹叶某,半年后结婚,后新娘叶某突然不辞而别,感到情况不妙的黄先生走进了法院,要求离婚。由于没有新娘,这桩婚姻该怎么离呢?
31岁的黄先生诉称,他于1999年在广州市做生意期间,经人介绍认识了打工妹叶某,相处一段时间后,叶某流露出愿意嫁给黄先生的意思。在叶某的劝说下,黄先生终于同意与叶某结婚。两人随后于2000年6月29日在合肥领取了结婚证。然而,此后不久,妻子突然不知去向,黄先生多方寻找,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根据身份证件,也查不到叶某的去向,黄先生这才明白过来:自己上当受骗了。日前,黄先生聘请律师诉至六安市裕安区法院,以两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又未共同生活、无夫妻感情为由,请法院判令离婚。
被告由于不知其住址,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两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又未共同生活,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告诉请离婚应予准许。日前,法院作出准予原告黄先生与被告叶某离婚的判决,并对离婚判决进行了公告。
(张军本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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