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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贪污13万 枣阳两“副局”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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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5日08:00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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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 记者曹旭峰 实习生周华 通讯员陈群安 昨日,省高级法院透露,枣阳市土地管理局2名副局长与一会计合谋贪污各种款项13万多元,三人被法院公开宣判。
据了解,刘学德在1997年到2000年11月任枣阳市南城土管所所长兼土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4.6万多元。
而同样担任土地局副局长的王华清,在任期的4年间,伙同该局征统征办会计和出纳王华秀,侵吞公共财物达8万多元。案发后,贪污款项被全部收回。
刘学德、王华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年,王华秀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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