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祎
核心提示:近日,成都爆出至少有十家调查公司开通“全面了解你的孩子在干什么”的服务项目,家长专门聘请私人侦探跟踪调查孩子的行踪。而沈阳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昨天记者走访了沈城调查事务所,了解事情的经过。
请侦探调查孩子行踪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咨询,值班工作人员李小姐说,像这种家长出钱请私人侦探来调查跟踪孩子的调查,每年都会有接待,“克顿”在这方面非常有经验。
一般请私人侦探来调查孩子的家长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孩子原本学习很好成绩突然下滑;原本充裕的零花钱却突然吃紧,并常常以各种理由向家长要钱;经常夜不归宿不见踪影等等。调查的对象多数集中在中学阶段,一般调查需要十天时间,侦探会24小时全程跟踪,然后会对孩子进行监控录像。至于调查所需经费则视情况而定,一般在一万元左右。如果没有调查出结果,则不需交纳调查费。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沈阳中侦网调查事务所。工作人员表示,事务所重点做经济商业方面的调查,调查孩子的事情不接待。
家长:调查只为孩子好
曾经委托过私人侦探社调查自己孩子行踪的姚先生介绍,今年年初时他找到沈阳某家调查事务所要调查孩子的行踪。同负责侦探讲明情况后,把一张儿子明明的照片交给侦探,当晚侦探就采取了行动。五天后,姚先生拿到了一盘儿子五天来活动的录像带,为此交付给私人侦探社近两万元的调查费。事后,姚先生通过调查结果与妻子一起与儿子仔细地谈了两回,并从孩子的问题着手解决。现在,孩子已经变得乖巧许多,姚先生和妻子都非常高兴。
当记者询问聘请私人侦探调查孩子的行为是否恰当时,姚先生说,自己的家境很宽裕,但是自己和妻子平时为了工作非常忙碌,连交谈的时间都很少,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孩子平时经常出状况,沟通了几次效果甚微,通过私人侦探的调查,只是希望能够了解孩子在干什么,和什么样的人交往。跟踪孩子是为了孩子早日成才,完全是为了他好。
孩子:吃惊家长的行为
面对这样的事情,作为毫不知情的孩子又是什么态度?昨天下午,记者在太原街进行了随机调查。
李宇(16岁 高一):这样的调查跟踪,是侵犯我们的隐私权。家长为何不相信孩子,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
林琳(14岁 初二):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太不可思议了。家长请侦探来调查孩子,应该是怎样的心态。平时自己和父母沟通的很好,不会来调查自己。
孟广文(17岁 高二):这样的调查有点太过于偏激了,但是家长们的用心良苦是可以理解的。或许还没有更好的方法来了解此事。
律师:侵犯孩子隐私权
沈阳申扬律师事务所徐志国律师表示,家长请私人侦探调查孩子的行踪,在法律上明显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目前私人侦探从事的工作还没有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家长聘请私人侦探应该慎重选择。
相关评论
1 没有站在孩子的立场
朱四倍
这种做法和平常干预孩子自由的行为一样,是在“为了娃娃好”的面目下作出的,但正是如此,也暴露了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缺少科学性,没有自己的教育理念。
跟踪孩子的做法,在笔者看来,远远不仅是是否干涉了孩子的隐私的问题,而是一个是否有存在理由的问题。如果预设孩子是不可靠的、不可信任的,甚至是不可救药的,就要剥夺孩子的选择,防备他,监视他。请人跟踪孩子的做法,实际上犯了事先假定孩子“有罪”的错误,并且据此产生了错误的行为。那与事先认为某个人有罪,再去挖空心思搜取证据来证明此人犯罪有何区别呢?
这种跟踪孩子的做法完全不可取,是一种听话教育的产物。现实中,许多成年人往往从既定的生活观念和十分功利的目标出发,把孩子看成是不懂事、任人摆布的“木偶”,无视孩子自身存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好孩子的标准就是是否听大人话、看家长颜色行事。
笔者以为,这种跟踪孩子的做法,并没有从孩子的需要出发,反而容易激发孩子对抗的行为,甚至会下意识地站在家长的对立面考虑问题,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和身心发育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即使为了娃娃好,也不能跟踪孩子,更何况,这种为了娃娃好的前提就是错误的,是在没有真正了解孩子的前提下作出的结论。
2 这种做法应该叫停
家长对未成年孩子实施监护权本是合理合法的事,但是实施监护权也不能走向极端。这种对孩子进行跟踪调查的做法值得商榷。家长在监护权的行使上,需要更多的理性,尊重子女的隐私就是尊重子女的人格。
在这里,我们可以大胆推测私人侦探调查到孩子在干什么之后的情景:或是惊爆儿子竟然有恋情,或是探得女儿有蓝颜知己,于是乎立马大呼小叫、暴跳如雷,最后导致儿子出走、女儿芳踪杳然,于是乎,父亲着急,母亲大叫并“以头抢地”。
进一步分析,在家长与孩子的这场“间谍战”中,其实是牵涉了一个被监护人的隐私权和监护人的知情权的冲突问题。但是,不管是主张隐私权优先于知情权,还是主张知情权优先于隐私权,笔者认为,要想真正地解决监护关系中的隐私与知情的冲突问题,不宜搞这种用私人侦探调查跟踪孩子的“间谍”活动。这样做只会造成子女的逆反心理,到头来得不偿失。
理性告诉我们,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以侵犯他人的权利为前提。父母在行使监护权时,也要讲究这种权利实现的科学性。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成长特性,尽量以鼓励、交谈等方式来实现沟通,在征得子女同意的情况下与他们共同面对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因此,这种做法必须有人来叫停。
3 父母有道理这么做
站在父母的角度上,对此,我是支持这种做法的。
于情而言,父母的出发点总是为了自己的小孩子好,尤其是独生子女时代,父母更着急自己的独苗宝贝。社会某些不良文化对未成年的孩子诱惑太大了,稍有不慎小孩子就容易学坏,而囿于时间与精力,父母不可能对自己小孩在外面的行为有很多的了解,因此出钱请侦探,也算是了解自己小孩的一种无奈的方式。
于法而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权。顾名思义,监护就是监督保护。监督势必就会侵犯孩子的隐私权,所以,这两种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对矛盾。那么,父母的监护权与孩子隐私权孰重孰轻、孰先孰后?毫无疑问,让渡父母的监护权,来迁就孩子的隐私权是要不得的,父母监督不了,管束不了,孩子出了事,不但是孩子的不幸、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的不幸,谁也不希望看到这种局面。对未成年的小孩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不良倾向及时教育,是天底下父母应尽的义务,相信在视自由与权利重于生命的西方也是如此。
所以,当小孩子的隐私权遭遇父母的监护权时,首先照顾的当然是后者。至于说孩子的隐私权,那是有条件的,有限度的,不能借此逃避监管。
不过,话又说回来,请侦探跟踪来了解小孩毕竟是下策,说明了这种父母平常对孩子了解不够,关心不够,方法不对,对小孩的思想动向没有及时掌握,这种父母是不合格的父母。所以,这种父母也要反思,也要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