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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铲挖坏千年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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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6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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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种懵懂施工的情况,省人大代表陈伟平建议设立地下文物遗址标志
新快报讯(记者 时标 陈琦钿 方夷敏 周琼 张琳 通讯员 任宣)“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州尚未挖掘出来的地下文物,广州应该建立地下文化标志,以杜绝文物被无意破坏。”昨天,省人大代表陈伟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就上述问题提了一份议案提交大会。
陈伟平在《关于广州应建地下文物遗址标志的议案》中介绍,去年10月份,在东濠涌截污工程越秀北路与中山路交界地区的施工地段上,施工人员挖掘出了广州历史上著名的“大东门”———宋代古城直至明清广州城的东大门,但由于施工人员根本不知道铲下的是广州一个珍贵的文物,因此没有停工,更没有采取及时的保护措施,造成大东门被破坏得面目全非。
由于大东门处于中山路与越秀路的交界处,正好在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上,已挖出的大东门遗址不得不埋回地底。
陈伟平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依据文物考古专家对全市地下文物分布情况的调查确认,对于那些目前尚不具备挖掘条件的地下文物,采取在文物所在区域建设一个个文物遗址标志的方法,来提醒规划和城建施工部门注意对文物的保护。
图:陈伟平代表。新快报记者 郭晴/摄
各方回应
广州市文化局设立标志要分情况
广州市文化局副局长(主管文物保护)张嘉极表示,广州市文化局一直在努力做好保护文物古迹的工作。文化局之前就曾经对未列入文物保护但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设立了标志,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有关部门在建设或拆迁过程中能有所权衡。
然而,他也提出,尽管该议案是出于保护文物的目的,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文物埋藏的地段太广,如城墙等,在这些地段上树个牌坊未必能达到保护的目的。
他介绍,文化局当前的做法是在图纸上把这些地段标划出来。文化局与规划局一直有这种合作机制,在可能埋藏文物的地点必须先调查勘探,再报省政府批准。
广州市规划局光凭记载不太实际
广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吴明扬向记者表示,目前广州已在保护文物上有一定的规定,如在文物比较集中的老城区划定一些区域,在这些区域内进行建设前,必须要请文物部门进行勘查;工程进行中如果发现文物,则工程必须暂停,经文物部门鉴定后才能视其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文物必须就地进行保护,那么工程也有可能完全停工,如为了保护中山四路南越王公署遗址,某地产公司的大型开发项目就不得不取消。
但是,他表示,单凭历史记载来划定地标、限制建设的做法并不实际,因为记载中的地址并不太可靠,如果凭此而阻止建设,那么会对城市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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