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试图掩盖罪行 新加坡“永隆案”主犯又添新罪
2002年5月24日14:0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北京5月24日消息:涉嫌失信中国工人巨款的新加坡商人蓝成锋,23日又被加控62项新控状,其中两项指他答应给两名相识的男子约13万新元贿金,以包庇自己的失信罪行。
据《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在被捕6天前,即今年1月24日闸答应给两名男子张伊凡及洪福生(音译)各为103000新元及25000新元的贿金,以作为两人掩盖他失信罪行的酬劳。
29岁的被告蓝成锋是永隆外币兑换公司的合伙人。连同23日新加控的控状在内,他目前一共面对1216项控状,其中1211项是涉及约880万新元的失信控状。
其余5项控状则包括两项答应贿赂、两项转移赃款,及一项没有按规定把客户的钱存入公司的客户户头。这5项控状都是23日新加控的。
此外,基于案件的严重性,初庭法官也批准控方的申请,将本案移交高庭审理。高庭法官在审理时有更大的权限,可以施予罪犯较重的刑罚。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基于这个新进展,被告可能会改变要认罪的念头。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被告的失信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终身监禁,或每项控状被判坐牢长达10年,另加罚款。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