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姓许男子平时以拍摄闺房性爱录像带为乐,却因妻子拒绝和他行房,和多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并“自拍” 17 盒与女子性交的录像带及光盘,他的女儿无意间看到父亲在影带中的精彩演出,立即告诉母亲,许的妻子以录像带为证物一状告上法院诉请离婚获准。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对这起罕见案子作出判决,除了判决两人离婚外,由于许在婚后多次行为不检,还导致妻子感染性病,法官又判决许应给付妻子150万元作为精神赔偿,且小孩的监护权,也判归妻子行使。 许妻起诉指出,自己与丈夫结婚 17 年,两人原本感情还算不错,但丈夫因为对摄影十分有兴趣,同时认为男女间的性爱是一件健康美好的事,常常拍摄夫妻两人的闺房性爱照片、录像带,但丈夫多年前开始外遇,并多次与其它女子发生性关系。 许的大女儿,无意中在家里发现了爸爸收集的性爱录像带,只是片中的女主角并不是妈妈,而是其它女子,立即向妈妈反应此事。 许妻对于丈夫外遇,并自拍激情画面的作法十分不满,她认为,丈夫肆无忌惮在外挥霍放贷,并且以无能力偿还的年轻女子为对象,然后伺机索取性爱交换,并拍下性爱录像带,许因通奸及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性例,一审被判刑 2年6月徒刑,因而向法院诉请离婚。 不过,许辩称,他因为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为了生理需求,才借着出入声色场所,他并表示,自己是因老婆不愿与他同房,才与其它女子发生性行为。 法官审理后判准两人离婚,同时也将小孩子的监护权判归女方,许还必须支付150万元给妻子,作为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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