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盘和林 通讯员 广卫) 医生“走穴”或者兼职最近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国家卫生部日前也专门澄清说:卫生部坚决反对医生“走穴”行为,允许医生兼职。那么,医生兼职与“走穴”究竟又是怎样界定的呢?昨天,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明确表示,广东省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到本院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诊疗活动,未经医院批准同意者,一律视为“走穴”,其行为导致的后果医院概不负责,由其自己承担,而且卫生行政部门还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支持医院间正常交流
在广东省乃至全国来说,医生兼职或“走穴”都不是一件新鲜事,而且也由此引发了种种社会问题。据王智琼介绍,对于广东省各个医院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广东省卫生厅是持支持态度的。比如上级医院派医生到下级医院帮助查房、会诊,指导业务,同级医院专家相互交流等等,这样对病人的疾病诊断治疗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水平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物价部门也制定了会诊费等具体收费标准来规范,这样避免医务人员私自漫天要价,维护病人的利益。
目前,广东省各大医院都会批准专家到相应医院去会诊、手术查房,也会向医生个人支付合理的报酬。
严重者取消执业资格
据悉,很多医生到院外从事医疗活动并没有经过医院的批准,究其原因主要是方便省事更加能够赚钱。所以,很多医生在利益的驱动下明知违规仍铤而走险。
王智琼表示,对于“走穴”医生的处罚,国家卫生部处理态度明确,一旦走穴出了事故,全部责任将由走穴医生自行承担,所在医院不负责任。对于“走穴”医师,卫生行政部门还会根据相应制度法规、法律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将取消执业医师资格。王智琼说,医生是个特殊的职业,私自“走穴”会影响到原单位的医疗业务,出了医疗事故会给原单位带来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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