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黄河河道管理职能的通知》,对相关部门在黄河河道管理方面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的重申和强化。 转自搜狐 通知规定:一是切实加强对黄河河道的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黄河河道是黄河行洪的主要通道。水政局、建设与管理局(以下简称建管局)和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办)要切实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中有关河道管理的规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加强对黄河河道管理,确保黄河防洪安全。 转自搜狐 二是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三定”方案所规定的河道管理职能。水政局、建管局和防办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三定”方案中规定的河道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好本部门在黄河河道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本部门在黄河河道管理中的职能真正落到实处。 转自搜狐 文件指出,黄委所辖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水事行为的预防、巡查、报告和查处由水政局负责,建管局、防办配合。河道管理范围内黄委直管水工程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水事行为的巡查、报告、制止由建管局负责,其查处由水政局负责,建管局、防办配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的清除,由防办负责,水政局、建管局配合。水政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建管局配合水政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有关技术审查工作。 转自搜狐 三是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切实加强黄河河道管理。水政局、建管局、防办要密切配合,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依法加强黄河河道管理。根据本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细化履行河道管理职能的具体工作程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黄河河道功能的的发挥和维持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转自搜狐 黄委在2002年4月至5月实施的委机关机构改革之前,下发了《黄河水利委员会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该“三定”方案对水政局、建设与管理局和防汛办公室在河道管理方面的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转自搜狐 水政局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水行政复议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协调处理省际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 转自搜狐 建设与管理局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河段、河道、堤防、岸线、水库、闸坝等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配合水政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有关技术审查。 转自搜狐 防汛办公室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水利工程实施调度。负责黄河应急渡汛水毁工程的项目管理和技术审查、审批。指导、监督滩区、蓄滞洪区的安全设施建设。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推广抢险新技术。 转自搜狐 此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黄河河道管理职能的通知》,是对相关部门在黄河河道管理职能方面的进一步的重申和强化。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