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宁 从今天算起再过59天就是新年。从明年元旦始,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调低出口退税率后,珠三角和长三角受影响最大。因二者的出口结构不同,长三角所受影响又要大于珠三角。 按去年的统计,珠三角出口占居国内的四分之一,江浙沪出口占到全国总量的40%强,今年的统计最快要到明年元月底才见分晓,但上半年国内出口同比增幅约34%,而长三角15座城市的平均增幅高达55%以上,框算下来,今年江浙沪出口占国内的总比重还会升高一截。故而,出口退税率下调,对江浙沪尤其是长三角出口企业的冲击,显然又要比国内大多数地区高出一截。 经浙江省外贸部门测算,退税新政将影响该省外贸出口10个百分点。浙江的情况有点特殊——民企自营出口的比例全国最高,少了国有外贸的代理环节,浙江民企的出口成本也是国内最低的。成本与利润成反比——由此,退税率下调百分比相同时,江苏与上海所受的冲击要大出浙江一截。若按求解退税率与出口增速计算公式测算,一般退税率降1个百分点,出口增速降4·9个百分点)测算,江苏与上海所受的影响当都在两位数以上。广东虽然得益于加工贸易而所受的单位相对损失小于江苏与上海,但因其“个头”太大,其绝对损失仍然远大于江浙沪。 有人说“出口退税为人民币减压而牺牲”,也有人认定“牺牲局部保全局”——税率变动系政府调控经济的宏观手段之一,在作者看来,上述流行看法均未完全概括此回政府出台退税新政的全部含义。此回退税新政不同于简单地减少财政对出口企业的补贴,在减少退税率的同时,涵盖有深化财税和外贸体制改革的政策指向。不说大道理,单就出口企业自身,在出口收益下降的现实面前,迫使你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指标,提高技术附加值,开发和增加出口品种,开拓更多出口渠道。同时也迫使地方政府对本地的外贸体制作进一步的变革,鼓励更多的本地民企步入自营出口行列。 对珠三角及长三角的出口企业群,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预期出口收益的减少,而是如何应对——争取“堤内损失堤外补”。对珠三角与长三角的各级政府部门,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也不是将由地方财政支付的那个25%的退税额如何筹措的难题,而是致力于通过改革、动用本级经济调控杠杆,通过发展出口增量,以达到本地区出口的“薄利多销”。就眼下而言,从企业到政府,应对退税率降低,尤其要用好年底前的最后59天,做好(至少要做起来)相关准备。 作者综合各方信息以为,从企业的角度,也从长三角与珠三角外贸结构对比的角度,以及一般贸易出口与加工贸易出口税率差异的角度,出口退税率调低后,长三角企业可以通过增大加工贸易(包括贴牌生产和相关的招商引资)来减少退税率降低的损失,并继而改变长三角出口企业群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多年存在的结构失衡局面,补齐加工贸易落后于一般贸易的“短板”。此外,对照浙江自营出口企业善于模仿排球战术中的打“时间差战术”——即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同类进口产品价格在同一时期敏感度的不同来争取因“价格差”存在而有望获取的出口利润最大化。当然,对于江苏、广东与上海的自营出口企业,要想赢得更多的“差价利润”,首先要致力于开发更多的出口产品目的地国和出口渠道。 反之,珠三角外贸结构的困惑正好与长三角相向。一般贸易过弱而加工贸易过强,使珠三角外贸产品的总体档次低于长三角,产品技术附加值较低。有了CEPA的框架及粤港CEPA合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广东补齐一般贸易的“短板”也恰逢其时。 从政府的角度,也从江苏、广东与上海的角度,对比浙江,国有外贸从数量到出口量的比重都明显过高。通过国有外贸改制(浙江前些年已基本改制到位)大幅减少国资在此市场竞争性领域的比重,一来减少国有外贸的高成本损失以提升总体出口利润率;二来,国有外贸的“减量”客观上可减少中小出口民企的“渠道依赖”,有利于增加民企自营出口的增量。政府还可借助设立加工贸易发展奖励基金、出口产品技术提升奖励基金、出口企业在境外设立直销网点前期投入补贴基金等多种调控杠杆,支持本地区企业应对退税率降低。总之,退税率变化属市场之常态,关键在于如何应对!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