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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无钱妄想“暴富” 敲诈勒索又寄子弹又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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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9日21:51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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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9日电 因恋爱无钱而敲诈他人并放火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近日被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0年,赵某与一女子恋爱,但女方家嫌他穷,极力反对。陷入苦恼的赵某突然想到自己原先工作的温州龙湾某鞋业公司老板陈某非常有钱,就“灵机一动”,有了“一夜暴富”的想法。
2001年5月至2002年12月间,赵某3次写恐吓信要求陈某付给150万元人民币,并在信件中夹带两颗子弹进行威胁。之后,赵某见陈某没有反应,就于2002年12月25日晚和12月30日晚,两次携带汽油到陈某家门口,将汽油倒入屋内,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前一次因邻居发现及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后一次因陈某家中堆放的大量成品皮鞋被点燃,造成七八十万元损失。(林统冯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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