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储户取2000元,银行工作人员竟给了6000元,并因此惹出了一场银行和储户间的官司。近日,永泰县法院一审判决储户余某向中国某银行永泰县支行返还多领取的不当得利4000元。 转自搜狐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30日下午,该行工作人员鄢某办好一笔4000元存款业务,还来不及把这笔钱从点钞机上取下来时,余某拿着存折向鄢某办理取款2000元业务。鄢某竟稀里糊涂地把点钞机上的4000元连同余某取的2000元一并交给了余某。当日下班结账时,鄢某发现短款4000元,立即向领导汇报。查看并分析了当日实时监控录像,该行确认短款是在办理余某取款2000元时多付了。经多次向余某要求还款4000元未果后,3月5日,中国某银行永泰县支行将余某告上了法庭。 转自搜狐 庭审中,中国某银行永泰县支行提供了业务凭证、当日的实时监控录像光盘等,指证其多付给余某4000元。余某进行辩称,但没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反驳。 转自搜狐 (本报记者 李进/通讯员/林大运)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