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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坠楼索赔百万法院一审:驳回诉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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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8:0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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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山丰报道:在校学生晚上从宿舍坠楼重伤,向校方索赔102万元。汉阳区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请求。
今年16岁的雷平(化名)是武汉某专业学校学生。去年1月16日晚10时,他从4楼宿舍坠下,头部着地,当即昏迷。后经法医鉴定为三级脑外伤,今年6月经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雷平家长遂将该校告上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各项费用102万元。
校方称,学校有晚9时30分熄灯就寝,不得外出的规定,而事发当晚,该生却在熄灯后私自翻窗外出;另宿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每间宿舍外有一间内阳台,正常情况下是掉不出去的。
法院认为,原告在校园内受伤并致残的事实存在,但损害后果是因学生翻窗所造成,而非学校实施加害行为所致,虽然原告事发时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根据其年龄,应当能够预见其翻墙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但其仍然予以实施,为此产生的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遂驳回原告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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