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微服私访 为死人讨债14万 一个身患疾病惨遭遗弃的残疾人,一个赢了官司还未执行就因病死亡的外乡人,一个在殡仪馆中足足冷冻了两年之久的小矮人,他那十余万元的款项还能追回吗?近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为已故的原告“小矮人”追回欠款14万余元,彻底讨回了公道。 合伙反目,怒上公堂讨公道 “小矮人”柳某,内蒙古包头市人。1995年2月,他与金州区一远房亲戚章某合伙开办了一个修理厂。 1998年2月合同期满章承认欠柳9万元,并出具了欠条一张。后来,柳多次催要未果,柳将章告上了法庭,1999年5月20日,金州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柳某欠款9万元及违约金。 直到该年8月由于申请执行人柳某未提供相应线索,法院当时又未查出被执行人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惨遭遗弃,养老院里把家安 正当法院想方设法地开展执行工作时,柳的亲属于2000年6月5日上午将身有残疾的他丢弃在法院扬长而去。其亲属说:“反正你们法院执行不出钱来,将行动不能自理的柳某送给你们法院,我们是不管了。” 办案人积极出主意想办法,要求章某将其安置到福利院。柳某最后进住了养老院。经过法院的努力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用这种供养形式来偿还债务,解决纠纷。 2001年1月11日,柳某因脑出血再次住进医院,但终因医治无效,于同月20日不幸病故。法院办案人员立即电报通知其弟弟到场,但其弟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哥哥的遗体火化,无奈,只好将其冷冻在金州殡仪馆。 2001年3月19日上午,法院要求柳某的弟弟以本案原申请执行人的继承人的身份办理恢复执行的相关手续,但其弟拒绝办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完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止该案件的执行,但是,强烈的正义感、维权的紧迫感,促使法院干警们下定决心,一定要为“小矮人”讨回公道。 微服暗访,为死人讨回欠款14万 2002年7月,金州法院成立了执行局,此案被列为第一个重点案件。9月23日,法院再次传唤被执行人章某到庭,章在法庭上仍表示无履行能力,无法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2002年11月29日,执行局局长王通福与办案人员脱去了制服、换上了便装,悄悄来到金州区向应镇和城西村暗访。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章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欠账不还的证据。原来,章某不但有一个小饭店在出租,而且在一个偏僻的乡村还有一个小型化工厂。从搜查到的化工厂部分财务传票中看,仅银行进账单的金额就多达40余万元。在大量的证据和法律规定面前,章终于低下了头,12月14日,他向法院交付了欠款本金及少部分违约金共计9.59万元。 〓〓2003年8月26日,法院将执行款共计人民币14.3万如数交给了柳某的弟弟。几天后,“小矮人”在金州殡仪馆火化。经过顽强奋斗,法院最终为他讨回了公道。(本文中原被告为化名) 侯德伟 记者 刘冬梅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