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极残忍 山东一厅级高干雇凶杀人悬案真相查明
2002年6月19日02: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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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宋光茂
原山东省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张程震1994年雇凶杀害另一正厅级干部案,在“严打”斗争中告破,8年悬案终得大白天下。日前,经山东省纪委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开除张程震党籍。凶手张昌文近日被判处死刑,同案犯、凶手之妻王印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张程震于1939年3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中共山东省鱼台县委书记、济宁地委副书记、聊城地委书记等职,1984年4月任山东省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1987年4月至1993年4月任山东省第六、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993年12月离职休养,2000年9月21日病故。
1988年,国家投资成立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张程震任董事长、总经理。在此期间,张程震将儿子张大军调入“中心”,任下属的海南分公司经理。张大军在任期间,拒不向“中心”上缴利润,拒不报送财务月报表,擅自将分公司近千万元的国有资金转移到他个人账户上。
1988年底,因中央规定党政机关人员不能在企业任职,张程震与“中心”脱离关系,王家斌(正厅级)继任“中心”总经理。王家斌上任后,发现张程震、张大军有滥用职权及侵吞国家资产等问题,向有关领导、部门进行了举报。1992年9月,王家斌还以“中心”法人、总经理的身份就张程震的一些经济问题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另外,王家斌还对“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王家斌的这些行为引起张程震的极大不满,于是寻找杀手,欲对王家斌进行报复。
张程震有一个“铁哥们儿”,叫张昌文,系山东省鱼台县农民,1970年6月因犯杀人罪被鱼台县军管小组判处有期徒刑20年,于1984年9月释放;1986年3月因盗窃罪被鱼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1989年4月假释;1990年7月又因盗窃罪被鱼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1994年1月16日释放。张昌文阴险歹毒,狡猾多端,自封为“三大金刚八大坏”之首,在家乡为非作歹、称霸一方。
张程震将其与王家斌的矛盾告诉了张昌文,并商量如何对王家斌报复。据张昌文供述,张程震将他带到“中心”海南分公司在济南的仓库旁边说:“这是张大军的仓库,现在被检察院封了。王家斌先是治张大军,下一步就要治我了。张大军出了事,我也跑不了,所以说一定要把他除掉,这事由你来办。”并讲好事成后给他佣金20万元和新房子一套。
同时,张程震把他在战争时期私留的“枪”牌手枪和子弹给张昌文。张程震与张昌文还对王家斌的上下班路线及家庭地址进行了观察。案发前几天,张昌文与妻子王印兰从老家鱼台来到济南。张昌文将张程震让其杀害王家斌的事情告诉了王印兰,王印兰同意帮助张昌文干此事。之后,张昌文和王印兰在济南黄河大堤、济南千佛山公园进行了射击练习。
1994年10月21日下午6时,张昌文伙同王印兰携带张程震提供的“枪”牌手枪和事先准备好的一桶汽油,骑自行车到王家斌住处,王印兰在外面不远处“望风”。
张昌文到王家斌家,推门进屋,将汽油放下。当时他喊了声“王经理在吗?”王家斌过来说:“谁呀?”张昌文说:“我有个情况向你反映,我给你拿名片。”张昌文顺手掏出手枪,对着王家斌打了两枪,这时王家斌的妻子冯淑琴过来,张昌文又向冯淑琴开了两枪。王家斌夫妇中弹倒在地上,张昌文将汽油倒在他们身上,用打火机点着火,关上屋门离开。当晚,张程震提供资金让张昌文、王印兰携带作案枪支、弹药离开济南。
王家斌因遭枪击致颅脑严重损伤、主动脉破裂大量失血死亡。冯淑琴因遭枪击致肺脏破裂形成血气胸加之严重烧伤死亡。
案发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先后对几个重要嫌疑人实行布控,但因为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现场未留下有价值的线索,致使侦破工作一时受阻。
当年,公安机关曾对张程震进行调查,张程震证实因王家斌上任后向有关部门反映他的经济问题等原因,他对王家斌非常生气。但由于没有调查到确凿的证据,侦破工作陷入僵局,以至于案发后数年,这起公安部督办的震惊全省乃至全国的高级干部被枪杀案成了一桩悬案。
2001年2月底,恶行不改的张昌文在老家鱼台县往县水产局负责人家扔炸弹时被当地警方抓获。随后,警方从张昌文的家中搜出罕见的“枪”牌手枪、钢珠手枪及手枪子弹11发。同年2月28日,张昌文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鱼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审讯时,张昌文交待了受张程震指使,于1994年10月21日持枪杀害王家斌夫妇的经过。2001年3月9日,王印兰被抓获。经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证实,从杀害王家斌夫妇作案现场提取的手枪弹头正是从张昌文处查获的“枪”牌手枪发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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