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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弟报仇被判两年、证交所竟让兄债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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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0日02:47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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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弟报仇被判两年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看到弟弟被人欺负,哥哥赵某就挺身而出去报仇,没想到却被扎伤。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了解到,河南人赵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7月的一天,赵某开出租车的弟弟在某商场门口和别人说话时,挡住了旁边出租车司机的路,结果被那名司机打伤。赵某听后很气愤,问明司机的车牌号后就想着什么时候好好教训一下那个司机。
去年7月15日晚上11点多,赵某瞒着弟弟找了三名老乡,找到经常在那拉活的司机李某。四人以打车为名,要司机开到王庄去。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其中一人卡住李某的脖子,赵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块猛击李某头部。在双方搏斗中,李的车子撞翻在路旁,翻车同时,李某用自己身上的一把防身匕首,将身旁的赵某腹部扎伤。之后,赵某一伙人在医院被公安人员抓获。
房山法院审理后,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两年。
证交所竟让兄债妹还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营业所强行划走自己的股票,造成了经济损失,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股民张小姐、林小姐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1年1月11日,张小姐、林小姐发现电话委托密码被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潘家园营业部更改,已无法进行证券买卖和资金划转。为此,她们向营业部询问此事,得到的解释是,林小姐的哥哥林先生向该营业部借款用于股票透支交易,由于股票下跌,营业部就将林先生的股票强行平仓,同时鉴于林先生和林小姐的兄妹关系,也将其账号上的全部股票一并平仓,并在平仓后将该资金账号上的40万元余额全部划走用于偿还林先生的所欠。
二人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们的合法权益。所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定被告偿还应属于自己的股票或现金,并赔偿经济损失。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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