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物价局检查分局获悉,为规范防治非典疫情期间有关收费问题,昨日,由省物价局牵头,省财政厅、卫生厅3个部门联合发文规定,除省物价、省财政外,任何地市单位没有防非典收费管理、决定权。
据悉,近段时间来,省内个别地方物价局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系列消毒费、体检费等收费项目,不利于非典防治工作的开展。最近,仅乱收消毒费一项,省物价局检查分局进行纠正的就有10多起。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卫生厅三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凡涉及防治非典工作的各种收费管理权限均在省以上物价、财政部门”。文件还明文规定,各地、各部门在防治非典疫情期间对公共场所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和检验,不得收费;对城乡居民和住所,以及防非典的强制性消毒、健康检查及因此出具消毒合格证、健康证明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