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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下岗职工给予社保补贴 黄石再就业又添绿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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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08:17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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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王溥、通讯员方昕、张春玲报道:黄石市将对各类服务型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和社区就业实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为期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制发的《黄石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意见》规定,享受这一补贴的对象为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市各类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职工的社区就业实体。这些企业(单位)如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可将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可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等额补贴。
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本次补贴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上缴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中企业(单位)所承担的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外的其它社会保险费不属于补贴范围。补贴时限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
记者10月中旬采访了大智路美食一条街上的近10家餐饮业主,他们认为这一由“财政买单”的新政策将会提高他们招用下岗职工和就业困难者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扩大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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