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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死党”内外配合 窃银行巨款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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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11:3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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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利用银行系统网络漏洞,虚拟巨额存款提取现金116.5万元,且把高中同学也拉下了水。昨天,广州市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对银行职员林仲乾和其同学周志伟进行宣判。
林、周两人行为属盗窃
昨天是此案的第二次开庭,判决书中认为,林仲乾并不是利用本身在银行中的职务便利划取巨额赃款,所以依法驳回公诉机关指控的贪污罪名,而且判决书中还认定了被告人有自首和退赃情节。法院认定,林、周两人的行为属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考虑到两人有自首、退赃情节故减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林仲乾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周志伟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利用银行网络漏洞作案
林仲乾,30岁,文化程度大专,原系某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市东山支行基层管理科九级主管。与林一起受审的是其高中同学周志伟,30岁,文化程度大专,原系广州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预结算员。今年3月20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第一次开庭。
在庭上,林仲乾和周志伟供述了如何利用银行电脑网络漏洞,取得这百万元意外之财的。去年5月份,林仲乾被派去顺德辅导当地银行使用新研发的系统软件,结果精通电脑的他迅速发现当地银行管理存在漏洞。他暗记在心,回到广州屡试不爽,而且进入网络后他发现,顺德还有预留的柜员机。他冥思苦想许久,想出了一个万全之策———自己在预留的柜员机号上进行虚拟存款的操作,然后让别人上银行柜台提取现金。
他让高中同学、死党周志伟配合行动,8月28日,林告知死党已约好几个办事处,在30日提取大额存款,并让其化装不让人认出。30日上午,林在办公室往周开办的账户上虚存资金,因为超过10万元需要通过银行主管审批,他怕露破绽,就分15次每次只存9.9万元,总数为148.5万元。30日、31日两天,周志伟在市内某银行办事处间奔走,提取了116.5万元现金。
31日晚上,当两人还在暗自庆幸顺利得手时,林仲乾被单位通知回去。原来银行方面结算发现资金不对,再调取当天的资金记录和柜台录像,发现周志伟有重大嫌疑,遂顺藤摸瓜把他揪出来了。
挪用公款还是贪污公款?
在庭审辩论阶段,控辩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犯罪行为属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定罪决定了量刑轻重,前者刑期比后者要重得多。
林仲乾和周志伟均辩称,自己并没有将公款占为己有的故意,只是想挪点钱来炒股,自己有能力归还暂时调出的款项,故属挪用公款罪。
公诉人反驳,林仲乾和周志伟提取了现金后立即分钱,明显具有占为己有的意图,而且他们后来发现银行已有所察觉,有两个账户被冻结取不了钱后,就把开户的假身份证全部撕毁,企图毁灭证据,分明没有归还之意。(记者孙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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