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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为全省663条河流全面划定“环保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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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0日16:50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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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3月10日电 记者蔡小伟、赵鹏报道:为扎实作好“生态省”建设,近日福建省历经两年之久,全面完成了对全省集水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663条河流“环保特区”的划定,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全省水资源的科学有序地保护、开发、利用。
福建是全国水资源大省,据统计,全省目前拥有集水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共663条,总长1.3万多公里。然而长期以来,这大大小小600多条河流始终没有一部完整的环保法律规划对其进行合理的保护。其突出的问题表现在:没有按照科学的水功能及流域进行统一区划体系、江河湖库水主导功能不清、保护目标不明确,因而一些河段污染仍有愈发加重的趋势。据统计,该省1998年污染河长度占总河长的7.8%,而到2001年此比例已增长至14.6%。由于污染而造成的闽东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功能性缺水,每年就使该区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元。与此同时,福建绝大部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因缺乏保护,而导致污染,使得连福州在内的相当多的城市不得不再开辟第二水源。
为此,从2000年起,福建省开始加强对全省河流逐一进行水功能区划分类。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福建已对全省河流建立起了水功能划分分类系统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前者主要是协调各地区间的用水关系,后者将水源区细分。而根据新出台《福建省水资源保护规划》,这663条河流及其重要的一级支流、重要的大型水库、各设区市饮用水源地,则被设定重点的水资源“环保特区”。
为有效控制入河污染总量,去年底,福建省组织有关专家专门对“五江一溪”即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赛江和木兰溪的主要干支流的63个水功能二级区、总长为1777.9公里水域,对氨氮和COD两项主要指标进行了纳污能力计算,提出了总量控制意见和标准,并对其中24个水功能二级区需削减的氨氮和COD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提出了要求。
此外,为确保对这些水资源“环保特区”的保护,福建省规定各地今后都要建立健全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制度。另还还要实行节水与环保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构建高效的水资源保护监测网络和决策系统。来源:人民网 2003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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