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凤新)因为拍摄电影需要,青年电影制片厂和北大华艺影视文化公司在马路上泼水造冰。没想到,造出来的冰将骑车路过的王先生摔伤了。因为拿不到赔偿金,王先生将上述两家单位一并告到法庭,要求赔偿2611元。此案已被宣武区法院正式受理。 据王先生介绍,去年12月2日那天,他骑车路过宣武区大观园饭店北门时,不慎被路面的冰水滑倒摔伤。王先生一打听,才知道这些冰是青年电影制片厂和北大华艺影视文化公司的工作人员为拍摄电影《完美女人》而泼水制造的。这一摔不要紧,不仅导致王先生身体损伤,而且直接影响、延误了他在清华夜大的学业。 截至昨天,两被告尚没有向法庭递交答辩意见。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