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通讯员钢圆报道 日前,永州市双牌县民政局原局长廖香石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廖香石在1998年1月至2002年2月期间,利用担任民政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授意单位财务人员采取开假发票、收取开发柑桔合同退款不入账等手段合伙贪污公款86706元,廖分得49635元。1998年4月,永州市民政局下拨双牌县养羊扶贫资金20万元,廖授意单位财务人员将该笔资金转存获取利息,到1999年7月,得利息8000余元私分,廖分得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