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放假通知 10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
2002年9月19日08:48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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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2-09-19 02:31:4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规定,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休息。10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8日、29日上班。
国庆节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安排好生产、值班、安全保卫和保密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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