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望报道 “杀人偿命,但是我临死之前能不能见见我的家属,我栽葡萄的绝活儿还没传授他们呢。”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桩故意杀人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最后这样要求。根本不懂法的被告人已经年过半百,因为与同村一妇女产生了畸恋,在发生矛盾后将其一家三口全部杀害。 庭审中,被告人蓝殿明(男,58岁,新城子区财落镇农民)交待,2000年9月开始与本村的红丽(化名)“相好”,两人约会曾被红丽的丈夫抓个正着。蓝殿明说从那以后红丽夫妻便来威胁自己。去年春节前夕,红丽还提出要将蓝家果园分一半给她。此后,红丽的丈夫曾当着蓝殿明夫妇的面提出,春节他们一家三口就想在蓝家过年,蓝妻当然没有同意。蓝殿明在家里越想越“窝火”,为此产生了杀人的念头。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蓝殿明于今年2月6日凌晨来到红丽家,趁红丽的丈夫不备之机,锤杀红丽一家三口,并放火将红家的房子烧毁。作案后,蓝殿明曾喝下一些农药但自杀未遂被抓获。庭审时,蓝殿明承认自己不懂法,对自己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说愿意偿命。据了解,蓝殿明有一手栽种葡萄的绝活儿,家里的日子过得一直不错,所以才有了法庭上最后的一个愿望,让人感到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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