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恶多端血债累累 厦门“北辰山血案”凶徒获死刑
2002年7月29日17:0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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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福建网7月29日消息:制造厦门“北辰山血案”的先承海和孔德春,今天上午被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厦门晚报报道,先承海和孔德春都是重庆市永川市人。今年3月12日,二人在厦门同安北辰山抢劫李某等四名女青年,并残忍地将她们杀死。
其实,先、孔二人犯下的罪行远不止这一桩。2001年3月18日和5月12日,先承海曾先后伙同他人在广东佛山、浙江金华行凶抢劫,杀死3人。2002年2月23日,先、孔两人伙同他人在厦门市金榜山公园抢劫两名女子,砍伤一人。
在“3·12”北辰山犯案后,先、孔在流窜途中还继续作案,分别在湖南湘乡市、邵阳市,贵州的贵阳和六盘山等地多次抢劫,杀死砍伤多人。
其中,先承海参与故意杀人案3起、抢劫8起,致6人死亡;孔德春参与故意杀人1起、抢劫7起,致4人死亡。
5月29日,先承海和孔德春在云南省陆良县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25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两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完全予以认可。
法院认定两人触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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