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特派记者 严晓媚 除了禁止“治疗以不育为目的的人卵核移植技术”外,从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下称“原则”),还对“代孕”、“胚胎赠送助孕技术”、“以多胎和商业化供卵为目的的促排卵”等几项颇有争议的技术也下了禁令。 卫生部为何要下这些禁令?昨天,就新修订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出台的背景,中国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卫生技术管理处处长于修成在合肥对该省生殖医学中心进行审核时,接受了早报记者的专访。 代孕:危害远大于其效果 妇女患有子宫疾病等先天不足而无法生育,又想要一个孩子,能不能借别人的肚子生一个自己的孩子?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与2001年的规定一致,都对代孕技术下了禁令。 因生理疾病,如先天性无子宫、或因子宫摘除等原因而无法生育的妇女,想圆自己的妈妈梦,这一愿望并不违背伦理,卫生部为何要对此进行禁止? “这一技术的危害要远远大于所取得的正面效果。”于修成说,从现状看,真正需要代孕的人其实很少,拿台湾地区来说,总人口约2300万,而需要代孕的只有1500人左右。“如果允许代孕,这极少数人的生育问题虽可得到解决,但却带来了一系列伦理、道德、法律等社会问题。” 首先,代孕将对胎儿健康不利。“反正孩子不是自己的,代孕者能好好代吗?”于处长说,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母亲在妊辰期间,肯定会努力保胎,感冒生病了也尽量不用药,以减轻对孩子的影响,但代孕者就不一定会完全这么做。 其此,代孕牵扯法律问题。孩子健康还好,若不健康,若是个畸形儿,该如何处理?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究竟归谁?如何来保证孩子的权益?即使孩子健康,代孕妇女在孩子出生后,不舍得,不愿意交出来,又该怎么办?“这又需要打官司,但目前很多国家都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中国也是。这就给真空的法律出了难题。” 另外,母体健康也是问题。妇女生育本身就有潜在的危险,如果代孕妇女在代孕过程中,遇到难产、流产等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代孕妇女该如何补偿?这些都没有具体的规定,目前也无法进行量化,特别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代孕一旦被允许,很可能就会出现一支代孕队伍,商业化代孕不可避免,由此代来的后果不堪设想。 于修成说,目前全球有36个国家、地区对代孕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办法规定,其中有34个都禁止了代孕,唯一允许代孕的英国和以色列都严格规定不允许商业化代孕,且审批过程异常复杂。“从目前来看,暂不实行代孕,是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中的整体利益的。” 由于胚胎赠送助孕技术,很可能演变为变相代孕,所以也被禁止。“世界上卵子冷冻技术上目前尚未过关,精子可以冷冻,胚胎也可以做到。如果允许胚胎可以随意移植,在技术人员还未完全走上规范化和自觉行为道路的情况下,就给代孕造成了方便。也会带来变相代孕。为了防止派生这些可能的问题,所以目前也被阶段性地停止了。” 但是,卫生部目前也在组织专家对代孕问题进行多次研究和探讨,期望能研究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解决极少数人需要代孕的问题,又不会给社会伦理、道德、法律带来负面影响和潜在危害。如果这个问题能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那么“胚胎赠送助孕技术”的问题也会得到解决。 试管婴儿:应减少多胎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规定,35岁以下不孕妇女进行第一次助孕周期最多只能植入两个胚胎,35岁以上的则仍为3个,而此前,所有不孕妇女都可植入3个胚胎。 这一所谓“3减1”的新规定,个别专家尚不能完全理解。有专家认为,影响胚胎发育的因素除了年龄、胚胎植入数,还包括妇女本身的器质功能和病史,比如部分妇女的子宫受过重创,其功能就远不如正常妇女,一次植入两个胚胎就不会有好的效果。 对此争论,于修成处长说,从目前的情况看,包括德国在内的多国专家研究结果显示,植入两个胚胎和三个胚胎,从统计学上来看,对妊娠率没有显著差异。但是,如果允许一次植入3个胚胎,多胎的几率就会大大提高,而多胎显然是不利于母子健康的,还可能会影响到人口质量。多胎率的提高,也不符合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还可能容易被人为利用制造多胎。同时,新修订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还禁止以多胎和商业化供卵为目的的促排卵。 另外,新的修订办法还规定,禁止“以生育为目的的嵌合体胚胎技术”,即禁止“男女同体”的胚胎研究;禁止克隆人;禁止对近亲间及任何不符合伦理、道德原则的精子和卵子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 辅助生殖:要到卫生部批准的中心 据于修成处长介绍,卫生部今年在对全国各省的生殖医学中心进行审核时发现,各地的生殖医学中心存在诸多问题,在其他相关一些高新卫生技术应用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其中包括:医学高新技术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使用,涉及伦理的特殊卫生技术任意扩大,效果相近但费用昂贵的所谓新技术的滥用,低效或无效甚至有害的新技术泛滥,陈旧落后的技术继续使用等。 目前,卫生部正在加速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审批工作,因此,需做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一定要到通过卫生部审核通过的医学中心,才有各方面的安全保证。 为了保证卫生部审核的客观性,更好地贯彻新修订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卫生部经过十几个省地审查、评估后,出台了《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通过程序的公开、公平和透明,来将人为因素降至最低。 “生殖医学不仅靠技术,它需要技术和伦理两方面并驾齐驱,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因为它是关系子孙后代的事。”于处长说,此次修订,还将2001年规定中的伦理规定进行细化,使其更有可操作性,说明我国对于辅助生殖伦理问题的进一步重视,“应该说,目前修订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是可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医务人员合法实施这一技术的权益,对切实有效得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