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家民 通讯员郭儒村 马志国)东北男子杜某伙同他人在本市冒充民警殴打外来民工并劫取钱财,另外,杜某还因故将其朋友孙某捅伤。昨天,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杜某伙同头戴白色警用头盔的安某(另行处理)驾驶一辆红色幸福90型摩托车,窜至本市南开区某地,将被害人吴某拦下。之后,杜某下车冒充民警检查吴某的暂住证,吴某略有迟疑,杜某随即大怒。他大叫道:“他妈的,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之后,杜某打了吴某两记耳光,并将吴某的手机和现金抢了过来。抢劫后,杜某让吴某靠墙站着,“等派出所来人处理”。杜某等人走后,吴某随即报案。 据介绍,去年10月至11月2日,杜某伙同安某驾车先后窜至本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复康路,河西区永安道、气象台道,西青区津淄公路等处,冒充民警以查暂住证为由,以暴力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搜身并殴打。其间,共劫取外地来津人员黄某、江某、吴某、杨某、李某、王某现金4000余元、手机两部。后杜某和安某将赃款挥霍。另外,去年11月5日凌晨1时许,杜某与朋友孙某在本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某酒楼门前,因孙某谎称杜某女友自杀而发生口角,之后两人相互厮打起来。打斗之中,杜某持刀将孙某捅成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杜某目无国法,伙同他人冒充公安人员,使用暴力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后杜又因琐事持刀将他人捅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条款,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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