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狐
挑战8848
首页邮件短信商城搜索新闻体育财经IT娱乐圈女人生活健康汽车房产旅游教育出国求职动漫校友录
滚动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科技 | 社会 | 军事 | 企业 | 传媒 | 校园 | TOP100 | 评论 | 我来说两句 | 新闻中心纯文字版
Sohu 首页 >> 新闻 >> 社会
找游医就诊后果自负
2002年9月2日11:23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找游医就诊后果自负

  最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划定7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

  1

  7种情况不属事故

  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费将会比以前提高很多,故专家提醒当事人一定要慎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搞清楚有关的规定,如病人不遵医嘱私自进餐和外出、拖欠医药费等造成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不承担责任,不构成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专家举了一个常见的例子:每个病人对药物的敏感程度不同,所谓的药物的使用剂量只是人群的平均值。有时医生对病人使用规定剂量的麻醉药而发生的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或麻醉平面过高等麻醉意外是由于病人自身体质特殊造成的,医务人员没有责任。

  3、在现有医学科技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例如手术适应症明确,医务人员操作无误,但病人可能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肝、肾功能衰竭等不良后果,这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供血规定,医务人员为病人提供血源前必须进行查验。但在目前的医学检测水平下,不少经血传播的疾病(如艾滋病)只能通过检测抗体确定血液的安全性。由于并非直接检测病毒抗原,接受输血的病人如果感染疾病,医务人员操作没有过失,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主要是指有些病人因理解水平等原因,不按医嘱服药或者私自服药;有个别患者处于其他动机,对医务人员隐瞒过去的病史或真实的症状;或不配合医务人员制定的合理治疗措施。病人私自进餐和外出、拖欠医药费等造成的不良后果,也不属于医疗事故。专家举了一个例子,一位医生要求病人在手术前一晚禁食,结果病人把“禁食”理解成为“不吃晚饭”,到了半夜两点,自己偷偷去吃“消夜”,结果手术时食物倒流阻塞了气管死亡。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目前临床有不少新的诊疗项目,要在病人身上试用。如果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在充分陈述了使用目的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征得病人本人同意并签字使用的,发生的不良后果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7、非法游医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不属医疗事故。

  2

  鉴定申请期为一年

  《条例》中有一项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医学会受理时间以及作出鉴定结论均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此来监督医学会的工作进度,使自己的利益得到较好的保护。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而医学会应当在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所需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在收到上述材料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新《条例》一改过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相对固定的情况,而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组织下进行随机抽取,尤其引人关注的是首次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可聘请本地区的专家参加鉴定,使鉴定更加公正、公平、透明。

  3

  外省专家也可受聘

  《条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本地区以外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这一规定,打破了多年来完全由本地区医学专家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进行技术鉴定的旧体制,从而使鉴定机制为更科学、更公正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提供了保障。过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机制上完全被限制在一个行政区域范围内,由于本地区医疗技术水平的局限或者由于一些人为干扰,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造成了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条例》从实际出发,规定了可以从本地区以外抽取专家鉴定,从机制上为保证对特殊案件的公正鉴定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医疗事故争议公正、合理解决,解除了医患双方对鉴定工作的某些担心。

  《条例》规定聘请外地专家也应当依法进行随机抽取,不能由医学会指定某专家鉴定组,也不能根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要求聘请本地区以外的某专家参加鉴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向双方当事人介绍有关规定,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并在医学会的组织下,在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由于聘请本地区以外专家参加鉴定所增加的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4

  不受理单方面申请

  广东省、广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虽然通过本报公布了其办公地址,但其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当事人,千万不要单方面来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否则会白跑一趟。

  据了解,按《条例》规定,医学会不受理当事人单方面的鉴定申请,只有一种情况下医学会可以直接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即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后共同提出申请,并协商共同预付鉴定费用。此外,还有三个途径医学会可以受理事故鉴定。

  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委托医学会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的申请,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委托医学会鉴定。

  3.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委托医学会鉴定。

  由此可见,虽然医学会不单方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也不用担心出现医疗纠纷,因对方不认账而无处讨说法的情况。有关专家解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改由医学会负责,并非意味着卫生行政部门就无所作为。卫生行政部门仍然具有一定的“裁决权”,这就是鉴定,当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卫生行政部门都委托相应的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5

  鉴定机构有新地址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条例》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9月1日,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及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由中华医学会组成的鉴定委员会。目前广东省及广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已挂牌办公,现将其地址公布如下:

  广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5栋8楼

  广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484号二楼204、205房

  6

  增设精神赔偿

  《条例》首次就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计算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了这个规定,当事人对于赔偿就心中有底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7

  并非谁申请谁出钱

  新《条例》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的一方支付。

  这可以出现两种情况:一,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二,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能出鉴定费。由此可见,在出鉴定费问题上,患方似乎比医方更为有利。

  此外,鉴定费实行预先交纳的方法。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协商如何预交鉴定费,医患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提出申请的一方先行交给。不预先交纳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可以不受理该鉴定委托或者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流程

  委托--受理--通知--审核--架构--抽取--通知--鉴定--审核--送达

  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受理文书,并正式通知当事人按规定时间提交必须的材料

  根据审核材料提供的信息(涉及的专业、争议的焦点等)架设专家鉴定组构成和人数。原则:≥3人;主要学科专家比例>50%

  鉴定时可要求当事人继续提供材料,或向当事双方和相关机构、组织、个调查取证

  鉴定过程

  1、清点人员无误(当事人无故制度、自行退席、拒绝参加可缺席鉴定)

  2、宣布会场纪律、介绍鉴定成员

  3、推选组长

  4、组长主持会议

  5、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理由

  6、专家提问及必要的当场检查

  7、双方当事人退场

  8、专家合议署名书面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得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结论书

  9、材料不足可中止会议,取得新材料时,7日内再合议

  10、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人员资格、专业类别、鉴定程序不符规定,发回在10日内重新鉴定

  1 正式委托书

  2《条例》第28条规定的材料

  3 卫生部门委托时提交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

  4 其他材料

  反复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双方当事人补充修正直到符合规定为止

  鉴定会前7日,将鉴定会时间、地点、要求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和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遴选

  1、医学会主持,双方当事人到场

  2、学会出示相关专家名册,请当事人提出应回避的专家

  3、按规定回避后,对专家随机编号,封存备查

  4、双方当事人各抽取预定总数—1/2的专家,医学会抽一个

  5、双方当事人额外随机抽取一个编号作为候补

  6、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双方当事人各抽取一名法医;

  7、确定并公布抽取的专家鉴定组成员及候补成员编号并记录在案

  8、专家库不能满足需要,向当事人说明,并经同意从其他同级医学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科专家,可邀参会,也可函件方提出书面意见

相关新闻: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户: 匿名发出
留言: 您要对您发表的言论之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1、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8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精彩短语推荐:
  • 搜狐短信魔法宝贝—300条存储大容量,强大功能得心应手!还可以邀请她/他组成情侣宝贝双栖双宿!

  • 我遇到猫在潜水,却没遇见你。我遇到狗在攀岩,却没遇见你。我遇到的所有不平凡,却没……发送言语>>

  • 祝您在新的一年里财源滚滚,艳福多多,妻妾成群,儿孙满堂。东摸西吻浅呻吟,左拥右抱……发送言语>>

  • --给编辑写信
    Untitled Document
    搜狐短信推荐
    焦点新闻 社会新闻
    花边新闻 科技新闻
    手机号:
    激情美眉灵犀一点通!
    邀请心上人一起存短信
    三羊开泰,喜迎财神!
    发洋财得意洋洋过羊年
    祝福也幽默,说给她听
    焦点时刻关注世界风云
    [谭耀文] 锋火情天
    [齐 秦] 野衣裳
    [范玮琪] 他没有错
    诺基亚经典大图 诺基亚经典大图
    诺基亚经典大图 诺基亚经典大图
     
    分类广告

    零投诉留学服务机构
    留学移民信息库!
    京城院校招生总汇!
    MBA、EMBA在职研
    A&F英语语音训练营
    浪漫甜蜜的爱情始于这里
    白肌雪肤的善良女孩
    !求医问药名医在此!
    雅闻"魔鬼身材"发源地
    古都西安旅游指南
    征服人间顽疾“糖尿病”
    治愈牛皮癣白癜风成现实

    搜狐新闻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10-65102160 转6291或65101378 网友信箱 诚聘英才
    Copyright © 2003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