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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专修学院无权发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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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3日09:38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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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 新快报讯 (记者 方夷敏) 近日来,关于“民办高校可独立颁发文凭”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日,广东省教育厅有关人士就此事向各媒体作出解释:民办高校含经审批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设置的民办成人高校和民办专修学院。由教育部或地方政府(含省、市、自治区)审批的普通民办高校和民办成人高校是可以发证的,其中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还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民办专修学院则没有资格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只有部分经过审批的专修学院可以举办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其公共课(约5门课程)由国家自学考试委员会命题,专业基础课(约5门课程)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命题,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学校命题。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核发国家承认、由举办学校盖章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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