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有一个怪现象,不承认汽车是消费品,汽车是特殊商品,作为机关团体消费,没有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谈汽车。集团消费有保养车的,有修车的,开车的就专门开车。大单位跟厂家打交道特别容易。现在私人消费汽车就出了新的问题,美国汽车消费保护法规,前提先承认消费者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把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要推给厂商。咱们老强调消费者应该看清合同,什么都弄清楚,不可能。 私人汽车消费当中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出了问题找谁也解决不了,前些日子记者采访我,如果我碰到汽车消费问题,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我说一个也解决不了。为什么呢?这个是实践证明的,很少能够通过所说的几个途径来解决。最后逼的自己砸自己的车,没招儿了。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儿?法规不健全,没法约束。跟他伦理没有什么依据。 今年315大家使劲呼吁,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赶紧出台。目前强调的是两个,一个召回一个三包,这两个还不一样。召回属于锦上添花的事,三包这是雪中送炭,特别急迫。应该解决消费者眼前碰到非常急迫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对于消费环境来说就是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