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在自己房里实施强奸不加制止,反而跟着也强奸了一未成年女学生。近日,六旬残疾老色狼王梅秋终于落入法网。 王梅秋,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江溪村人,租住在娄底市新火车站附近。2001年6月17日下午,同镇新坪村20岁的农民张望诱骗一未成年女学生龙某来到他的租住房内,当晚9时许,张不顾龙某的极力反抗,强行奸污了弱小无援的龙某。在旁目睹这一犯罪行径的王梅秋不仅不予制止,反而继张望之后,轮奸了她。 案发后,张望于同年6月23日被拘捕,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协同作案的王梅秋却因有意混淆部分犯罪事实,而被取保候审,后畏罪潜逃。经过1年多的追查,公安机关终于将王梅秋缉拿归案。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已于近日对这一起严重轮奸案依法提起公诉。
|